辽宁高速救援收费标准

说 明 :
1.拖车、吊车救援服务根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 分类》(JT/T489-2019),按被救援车辆车型计费。
2.拖车作业里程为救援车辆将事故、故障车辆从事故、 故障发生地拖移至停放地点的里程,拖行费最大计费里程不得超过30公里,当事人指定其他停放地点的拖车费不受最 大计费里程限制。拖车的车辆通行费由救援方承担,被救车 辆的车辆通行费由车主承担。
3.吊车费是指将被救援车辆吊装并在停车场完成吊卸两个环节收取的费用,仅完成一个环节的,按规定标准的70% 计收。同一事故现场,同一辆吊车对两辆以上事故车辆施救, 每辆按60%计收。被吊车辆超过1台吊车施救能力,必须使 用2台吊车配合施救的,吊车总费用不得超过被吊车辆规定 标准的180%。起吊高速公路路基以外的车辆或动用50吨(不 含)以上吊车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4.拖吊一体的救援车辆,未使用拖车的不得收取拖车 费;未使用吊车或使用起吊功能对被救援车辆进行拖曳(牵 引)方向、方位调整的,不得收取吊车费;拖、吊同时使用 的,拖车服务按规定标准收取,吊车按规定标准的50%计收。
5.拖、吊运载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品 车辆、6类以上车辆以及无法按照客车座位和货车额定载重 吨位计算的特种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6.应当事人要求,救援车辆到达现场后因委托方原因取 消救援的,或故意隐瞒车型或实际装载吨位的造成二次出动 救援车的,按相应车型收费标准的50%收取空驶费。
7.大雾天气、夜晚(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18时至 次日6时,4月1日至10月31日20时至次日5时)、积雪 结冰道路、隧道内救援,可在上述标准计算收费总额的基础 上上浮20%(不得累计上浮)。
8.货物装卸及转运、路面清理等其他高速公路救援服务 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文件生效时间:2026 年 1 月 1 日起试行,有效期 2 年。
车型分类:一类车指 9 座及以下小型客车(轿车 / SUV/MPV 都属于这类)。
计费规则:按就近原则拖至最近出口 / 服务区,最多按 30 公里计费;若指定非就近地点(如 4S 店),则按实际里程计费,无上限。
举例
一类车(9 座及以下家用车):10 公里内基价 300 元,超 10 公里后每公里加收 10 元
拖行费最大计费里程不得超过30公里(收费上限):300+(30-10)×10 = 500 元
收费计算:不超过10公里收费300元;10-30公里计算公示:300+(拖行公里数-10)×10;超过30公里收费500元
目前高速救援不收费的省份
一、已明确全免拖车 / 吊车费的省份
宁夏(全国最早)
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取消高速公路机动车清障费,故障 / 事故车辆拖车、吊车全免费。
河南
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故障车辆免费拖至就近出口,事故车辆拖至交警指定地点,拖车、吊车全免。
江苏(2025 年 9 月 1 日起)
故障车辆免费拖至最近出口 / 服务区,事故车辆拖至交警指定地点,拖车、吊车全免;基础救援(搭电、换胎)也免费。
安徽(2025 年 9 月 20 日起)
高速主线及收费站内的故障 / 事故车辆,拖车、吊车费用全免;仅非故障类需求(如主动换胎)需收费。
浙江
自 2020 年起对特定车辆免费拖曳,2025 年 9 月起扩大范围,50 公里内拖车免费,基础救援服务免费。
二、限定免费的省份
贵州(2025 年 8 月 - 2026 年 8 月)
仅针对贵阳至瓮安等三条高速的合法装载货车,故障后免费拖至就近服务区 / 收费站,其他车辆不适用。
广东、四川
50 公里内拖车免费,超里程按成本价收费;基础救援(搭电、换胎)免费。
三、2026 年全国试点进展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高速公路车辆应急救援服务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2026 年 1 月起,全国 23 个省份(含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等)试点 “50 公里内拖车免费、基础救援零费用” 政策,但具体落地细则仍以各省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