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类型分类

  1. 乘用车

    • 轿车(微型/普通级/中级/中高级/高级)
    • SUV、MPV等。
  2. 商用车

    • 客车(微型/轻型/中型/大型/特大型)
    • 货车(微型/轻型/中型/重型)
    • 专用车辆(校车、牵引车、自卸车等)

二、使用性质分类

  1. 营运车辆

    • 包括出租车、网约车(预约出租客运)、旅游客车、公路客运车等,以盈利为目的。
  2. 非营运车辆

    • 私家车、单位自用车等,非盈利性质。
  3. 运送学生车辆

    • 校车(需符合专用校车标准)。

三、核定人数标准

  1. 载客汽车

    • 大型:≥19人
    • 中型:10-18人
    • 小型:≤9人(私家车通常为5-7人)
  2. 超员判定

    • 以行驶证核定人数为准,超员即违法(如5座车坐6人,含儿童)

四、报废年限规定

  1. 营运车辆

    • 出租车(小/微型):8年
    • 旅游/公路客运车:10-15年
    • 租赁载客汽车:15年14
  2. 非营运车辆

    • 小/微型载客汽车:无年限限制(满15年后需半年一检)
    • 大/中型载客汽车:20年45
  3. 货车及专用车

    • 微型货车:12年
    • 重/中/轻型货车:15年
    • 危险品运输车:10年

注意事项

  • 网约车转为非营运后,按60万公里或8年(以先到为准)报废。
  • 具体执行可能因地方政策调整(如出租车最低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