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不可移动文物70处(3)
|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现属单位 |
|---|---|---|---|
| 21 | 王树翰寓所 | 大南街般若寺巷18号 | 大南街道办事处 |
| 22 | 孙烈臣官邸 | 大北关街36-1号 | 大东区政协 |
| 23 | 奉天陆军被服厂 | 小津桥路中苏里1号 | 3505工厂 |
| 24 | 奉天机器局 | 大东路三段1号 | 沈阳造币厂 |
| 25 | 张作霖时期水会 | 延边街 | 轻工业部东北办事处 |
| 26 | 日本特派员办事处 | 兰州北街 | 沈铁第一招待所 |
| 27 | 满铁会馆 | 南三马路 | 沈阳铁路分局招待所 |
| 28 | “法国领事馆” | 八经街10号 | 沈阳市移动通信公司 |
| 29 | 满洲中央银行千代田支行 | 南京北街312号 | 辽宁省总工会 |
| 30 | 志诚银行 | 中华路118号 | 工商银行沈阳市分行 |

沈阳“王树翰寓所”旧址,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般若寺巷18号。现房(四合院)被改作饭店使用,后院小楼有居民居住。被列为沈阳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王树翰(又名维赛,1874-1955),奉天盛京(今辽宁沈阳)人。字维宙。清末举人。1913年后奉天南路观察使、黑龙江龙江道尹、奉天财政厅厅长、吉林政务厅厅长。1924年后任吉林省省长。1927年后任国民党政府委员、东北政务委员、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公署秘书厅厅长。
该寓所东面、北面分别为慈恩寺,西临般若寺寺,整个寓所为南北走向,由前后两部分组成。前半部分为一进四合院,南北长355米,东西宽30米,占地面积1065平方米。前院门房五间,东西厢房各五间,正房五间;后院为西式人字顶平房一座,二层青砖小楼一座,整个建筑面积约470平方米,为民国时期的代表建筑之一。该四合院砖木结构,磨砖对缝,小黑瓦顶,硬山墙,出檐廊式建筑,宅舍的前院(四合院)外观为仿清式,内部装修为民国时期风格,整个建筑带有明显的清代建筑风格。
据沈阳市文物局一位知情老专家介绍,王维宙寓所并不是王家所建,相传该寓所原为清光绪二十年(1894)康姓举人建造,死后由次子康生甫承管。“九·一八”事变前才卖给时任奉天财政厅长、后任吉林省长的王维宙。日本投降后,又转卖给吉林税务局长世荣亭。1952年又卖给沈阳市煤矿设计院,先作宿舍,后改托儿所。1960年成立以设计院为中心的大社时改为办公室至今(指前院)。之后,该四合院成为沈河区大南街道办事处,2002年10月大南街道办事处搬走,2003年春节以后,该四合院被沈河区房产局接手代管。现在的后院仍为设计院宿舍,房产权归沈阳市煤矿设计院。目前王树翰寓所旧址保存情况良好,主体建筑基本反映出清末民国初期的建筑特点。
沈阳“孙烈臣公馆”旧址,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大北关街36—1号,现为大东区政协办公用房。
孙烈臣(1872年——1924年),原名孙久功,字占鳌,赞尧,清代同治十一年(1872年)出生,祖籍河北省乐亭,徙居辽宁省义县大榆树堡子村,后定居黑山县北老河深屯,世代以染业为生。孙烈臣自幼丧父,家境贫寒,好学尚武,贩马学枪,为人看宅护院。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攻占北京后,沙俄强占辽宁,盛京总督增祺被迫出走,受到富户赵文清款待。翌日,赵文清邀表兄孙烈臣一道,护送增祺。不久,增祺调任徐州,提拔孙烈臣为中营帮带、绥靖营哨官。张作霖任统领后,由于征剿叛匪得力,提拔孙烈臣为前路巡防队帮统。1912年,时年38岁的孙烈臣,任东北军54旅旅长,后来任师长、湘东总司令、东北军副司令长官、黑龙江督军兼行省省长;孙烈臣47岁时,被授予陆军上将,相继出任吉林督军兼行省省长、吉林保安总司令。
1922年,直奉大战,孙烈臣战功显赫,出任东北军陆军总部参谋总长,重组部队、举办军校、筹建空军,建立了东北地区第一家兵工厂、奉天兵工厂。据史料记载,孙烈臣共修建了两处公馆,一处在他的故乡,另一处就是位于大北地区的“督军府”。1924年,农历三月二十二,孙烈臣病卒于吉林官邸,年仅52岁。1925年4月,下属及亲属将孙烈臣移送沈阳归丧,当时人称“孙督军坟”。
孙烈臣公馆建于20世纪初,当时占地895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769平方米,房屋40余间。步入“督军府”,但见院落两进,四周青砖围墙,建筑均为青砖合瓦单檐硬山式。前有门房7间,正中为正门,门枕石、角柱均雕有精美的花鸟人物等吉祥图案,门楣雕有“富、禄、寿、禧”4字,东西6间房屋为倒座,后檐出廊,檐下装饰“倒挂楣子”。是具有保护价值的典型中国传统式四合院优秀建筑。
奉天陆军被服厂。位于大东区津桥路68号。始建于1917年,至1929年是当时东北最大的军用被服厂。九一八事变后,改为伪满陆军被服厂。1938年改为军需部陆军工厂。1946年改为联勤总部沈阳被服总厂。沈阳解放后先后改为沈阳第一被服厂、三○一被服厂、解放军总后勤部第3505工厂。
奉天陆军被服厂在2004年被列入沈阳市第一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名录,但仅一年后,即2005年,在城市房地产开发浪潮中被拆除。该地块在2005年前后开发为 “津桥家园” 等住宅小区,开发企业为沈阳市和平实业有限公司等,这与拆除事件在时间和地点上高度吻合。从流程上看,开发商的拆除行为通常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或默许,因此这一事件是多方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非单一主体的孤立行为。
奉天陆军被服厂是奉系军阀重要的军事工业设施,也是中共早期在沈阳开展工人运动的重要地点(中共奉天陆军被服厂支部是沈阳最早的党支部之一)。它的消失,不仅是一座工业建筑的损失,更是一段重要历史记忆的断裂。
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138号的奉天机器局旧址,又称“奉天银元局”,即今日的沈阳造币厂。
奉天机器局,始建于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它的创立,不仅开创了沈阳民族工业之先河,更是我国机制银元最早的企业之一。
19世纪末,清政府在洋务运动的推动下,根据盛京将军依克唐阿的奏请,批准设立“奉天机器局”铸造银元。当时铸造银元所需的铸币机器和锅炉,都是从德国礼和洋行购买的。这种设备,以蒸汽机为动力,仅需要部分手工操作就行。
1898年,奉天机器局就开始正式制造银币,并在市面流通。 1900年,奉天机器局扩建初具规模,机铸带方孔的紫铜元。1902年,奉天机器局与造币厂分开,设立奉天制造银元总局,制造正规龙洋。1903年制造的铜元是奉天机铸铜元之始,新铸机制铜元代替了自春秋战国时期起流通了2000多年带方孔的制钱。机制铜元与旧式制钱相比,制作整齐精巧,备受人们欢迎。1919年,奉天造币分厂并入奉系的军械厂,继续铸造银元和铜元。1926年,东三省官银号与东三省兵工厂共管奉天造币厂,恢复铸造大银元。张学良主政后,认为造币厂与兵工厂应分开经营,就将其定名为“辽宁造币厂”。
在沈阳解放后,造币厂印花东北流通券。
1954年改建后生产硬币。如今,该厂仍保留了建厂初期的铸币机器,院内尚有20世纪初建的办公楼,以及厂区四周外涂朱红油饰的2米多的高墙。
沈阳张作霖时期水会旧址,位于和平区延边街,是沈阳市不可移动文物之一。
该建筑为上下二层,米黄色墙身,有雨搭,正门有两根圆柱从地面直抵屋顶,屋内举架很高,属典型的民国时期建筑。
水会是清末民初民间的消防组织,一般由大户商家牵头,串联附近的中小商户共同协商成立,选出会首,制定防火公约,各商户按铺面大小分等级出筹备经费,每月还须按等级交纳一定数目的会费。
水会的灭火工具以水车为主,此外还有水龙带、激筒、挠钩、梯子、水桶和灯笼等。起初的水车没有轮子,由人抬着走,后经改进才安上铁轮。水会成员主要由商铺的学徒组成,平时他们在商铺各司其职,救火时由水会临时召集,身穿特制的“号衣”到现场救火,灭火后凭“号衣”领取报酬。成员中还有一些小商贩和看街人以及一些仅尽义务不取报酬的助善员,相当于今天的志愿者。水会除负责本地区的消防任务外,还要主动协助辖区外的消防事务,一些大商号开张开业或富商人家办喜事,也要邀请水会参加,以防不测。
日本特派员办事处旧址,位于辽宁沈阳市和平区兰州北街4号。现房为沈铁第一招待所用。2004年被列为沈阳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2008年升级为沈阳市文物保护单位。
日本特派员办事处建于20世纪初的1916年,曾是南满铁道株式会社会馆,荷兰驻伪满洲国公使馆和东北九省运输总局所在地。1935年,日本帝国主义在奉天于此处设立日本特派员办事处。现被改建为沈阳铁路局第一招待所。
沈阳满铁会馆旧址,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与太原街交叉路口的东北角。西临太原街,南临南三马路,北距文化宫广场不足百米。
沈阳满铁会馆旧址大楼,为一座四层砖混建筑,于1925年建成。初期是日本南满铁道株式会社设在沈阳的铁路员工俱乐部;后期分别由日本关东军宪兵队和绥大警务处使用。1948年11月沈阳解放后,为沈阳铁路分局招待所使用。
沈阳“法国驻奉天领事馆”旧址,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10号。
据记载,1917年法国在沈阳设立驻奉天领事馆,首任领事葛邦礼。1931年领事馆才迁至现在的“法国驻奉天领事馆”旧址。上世纪70年代,这里为沈阳市电信局幼儿园,90年代以后为中国移动通信公司所用。2003年这里被沈阳市文物局列为沈阳市不可移动文物。
满洲中央银行千代田支行旧址位于和平区南京北街312号,该建筑建成于1928年,1932年7月为满洲中央银行千代田支行。“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为了控制东北的经济命脉,于1932年合并东三省四行号,成立满洲中央银行,1945年日本投降后,改为国民党宪兵稽查处。解放后由辽宁省总工会使用,现由辽宁亨达锐商贸有限公司使用。
原志诚银行营业楼旧址在辽宁沈阳中华路与南京南街路口西北面不远处,它的东面就是伪满洲中央银行千代田支行旧址。尽管志诚银行旧址楼体颜色是暗色调,在周围一片现代建筑中并不明媚耀眼,但是楼体本身独特的风格依旧无法掩盖这座建筑的美轮美奂。
据记载, 该建筑砖石结构,立面造型为古典三段式,对称构图。
“九·一八事变”后,在日本扶植下,伪满洲国于1932年成立,根据伪《银行法》规定,当时沈阳的5家私人钱庄被日伪当局强行组成志诚银行。后来,因不准与日伪银行竞争,志诚银行难以维持,最后被迫倒闭。1950年,东北银行负责人与志诚银行负责人巩天民(伪满时期的中共地下党员,建国后历任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任委员、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辽宁省政协副主席等职,1978年去世)等人协商,决定重新建立公私合营志诚银行。1955年,志诚银行业务移交到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市分行和平区办事处。志诚银行的招牌,一直保留到1966年“文革”前才撤消。